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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镛镇、水南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将乐县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将乐县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卫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43号)和《三明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明政文〔2007〕8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精神,以保障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突出社会效益,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共建;三是坚持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四是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五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六是坚持因地制宜,先行示范,逐步推开,分步实施,分段推进。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0年,全县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并100%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基本建立服务网络健全、政策配套落实、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适应居民健康服务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示范点。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比例和综合服务满意率明显提高,力争达到35%和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设置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我县城区原则上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使居民步行10~15分钟可获得服务。由原城关卫生院转型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县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延伸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富余的卫生技术人员或设备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完善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体现全科医学特点,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突出全科团队服务、连续服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特点,建立新型的卫生服务模式。要完善服务功能,开展融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急救、临终关怀和心理卫生咨询等社区卫生服务。要采用适宜技术和药物,既保证疗效,又做到费用比较低廉,还应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中医、康复、理疗等服务。逐步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把社区责任医生制度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的创新和发展,力争使每个家庭都拥有自己的“社区责任医生”,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重病当亲人、康复当助手。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和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直报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岗位培训,完善社区全科医生、护士培训制度,力争2008年全科医师、护士的培训率达50%以上,2010年达100%,使每万居民拥有2~3名全科医生和相应数量的社区护士,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原则上要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专业学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新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必须达到高等医学院大专以上,护士的学历原则上要达到大专以上,且经过规范化培训后方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并定期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进修。县级医院退休的中、高级职称医生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挂牌医生,为社区人群提供医疗服务。鼓励县级医院的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流动,充实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经所在医院同意,可保留原有人事关系。 (四)改革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激励机制,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向高技术、高责任、高素质人员倾斜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作量、质量、效率、成本控制、医德医风等要素,按照不同岗位的性质、责任、技术等要素,拉开分配档次,自主确定内部分配机制、分配模式、分配标准。同时,不得将从业人员的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规范收支管理。 (五)加大技术支持。建立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援帮扶制度。可采取托管、团队帮扶、技术协作或建立紧密型实体等多种形式,下派医务人员支援社区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业务管理,对社区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行分级医疗。县级医院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上的病人免收挂号费、非医保病人免收诊察费,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对在县级医院已明确诊断、基本控制病情的恢复期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不治之症的支持或姑息治疗患者可转回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治疗和随访。 (六)抓好典型示范。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成一批政策落实到位、功能完善、服务优良、方便快捷、群众满意的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全县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活动,选择1~2个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示范点,重点推进设施建设、人员配置、功能完善等方面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实现规范化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切实承担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的主要责任,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纳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工作目标,纳入政府绩效年度考核内容。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检查督导、考核评估。 (二)建立补偿机制。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包括:按规定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补助。从2007年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不低于15元/人.年,经费由省、县级财政分担。省级按照各地财力情况,对各地通过绩效考核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分档补助。我县省级按每个服务人口平均给予补助8元,县级财政按每个服务人口平均给予补助7元。 县政府根据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以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年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房屋维修改造和基本设备配置。并要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逐年增加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 (三)部门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卫生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基本设备配备标准、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定推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卫生部门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物价部门要研究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适当调整、拉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县级医院之间医疗服务价格的差距,促进病人分流到社区。民政部门要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考核、表彰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要调整卫生经费的支出结构,按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口安排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人事部门要按照全科医师任职资格标准,逐步完善社区全科医师评价及职称晋升评审办法,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完善涉及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医疗保险政策,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首诊到社区和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建设、规划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建设单位应按建设总面积3‰标准无偿提供社区配套用房,与居民住宅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负责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开展相关指导、咨询和随访活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药品购进、贮存与使用,保证用药安全。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残疾人康复、红十字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开展。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对全县社区卫生服务的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考核评价,对达不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限期整改或注销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资格。要建立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将辖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同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要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计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社区卫生工作先进典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通过各种方式支持社区卫生事业,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扶持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将乐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将乐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亚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晓青 县卫生局局长 黄明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淑治 县财政局副局长 车小平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高 荣 县委编办副主任 胡章程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宗昌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德昌 县人事局副局长 汤跃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邱乾亮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刘联求 县卫生局副局长 肖年忠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余光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兰英 县物价局局长 林健乐 县残联副理事长 张小敏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将乐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联求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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