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单位决定于2008年8月5日上午9:00在将乐县国土资源局对将乐县雄风电气工业有限公司S11及ZGS11变压器生产线项目、将乐县旧城拆迁安置住宅区建设项目、将乐县万安35KV变电站建设项目、将乐县光荣院及福利院搬迁建设项目、将乐县第四中学综合教学楼扩建项目、将乐县白莲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将乐县吉安肉联食品有限公司肉制品生产加工项目、将乐县汇源缝制设备有限公司工业缝纫台板生产项目、将乐县华燕电器有限公司通用电器生产项目、将乐县闽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通用机械设备制造项目、将乐县闽兴铸钢有限责任公司优质铸钢(件)生产项目、福建瑞奥麦特半固态轻合金研究中心(半固态轻合金研发、实验、培训)项目、福建省将乐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项目、古镛镇胜利村天坪墩农民新村项目等14个项目规划调整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08年8月4日下午5:30前向将乐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人员必须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2、参加听证人员必须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人及其代表的组织的意见。 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的专家须持相关的证件资料或单位证明。 二、属古镛镇新华村、万安镇万安村、古镛镇胜利村、白莲镇白莲村、古镛镇积善村的申请人须持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8-2325490 (已刊登于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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