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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汶川地震捐赠资金审计的通知,将乐县审计局于2008年5月28日起对汶川地震捐赠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截止2008年7月16日止的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1、县民政局收到各界捐款315.74万元,上缴市民政局315.74万元;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折价14.96万元,主要是衣裤、被子等折价11.96万元,鞋折价3万元,该物资已全部上缴市民政局。 2、县红十字会收到各界捐款32.80万元,上缴市红十字会32.80万元。 3、县委组织部收到全县党员上交的特殊党费39.37万元,已全部上缴上级部门,其中上缴省委组织部36.88万元,上缴中组部2.49万元。 经审计上述资金387.91万元已全部上缴上级部门,未发现挤占、挪用、违规提取管理费等违规问题。
将乐县审计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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