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用户登记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登陆
走进将乐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务互动将乐旅游招商引资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网上办事个人生育收养
“助孤工程”
办事指南:
1、申报初审:申请人将提交申请文件送我局初审;
2、受理申请:如所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更正后,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发补正通知单
3、 核准转报:我局审核,确认材料后审批(不属本级外经部门审批权限的,转报上一级外经部门审批)
办理依据:
申报材料:
1 户口复印件 复印件
2 父母双亡证明 原件
3 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出具的监护人生活困难证明(低保证明) 低保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视任务数
受理部门:
将乐县民政局
受理地址:
将乐县民政局
联系人:
东军
联系电话:
2335619
其他事项:
1、 父母双亡的,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下落不明四年以上、法院宣告死亡的;
2、 行为端正,年龄为不满14周岁的;
3、 抚养家庭为无稳定收入,且人均生活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户。
表格下载: 暂无。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About Us | 网站声明 | 报错邮箱 | 用户登记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繁体版 |
三明网络警察(3508000010)
闽ICP备05030157号
 
WWW.JIANGLE.GOV.CN
技术支持与保障邮箱:Admin@Jiangle.Gov.Cn
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数字将乐建设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2002-2010,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