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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元旦、春节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海峡西岸经济区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努力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任务繁重,岁末年初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运作、强化落实;要全面分析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元旦、春节以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要结合年度责任制考核,加强督促协调,加强监管,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对矿山、交通运输、危化企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大型仓库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领域、部位的安全检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安全。二是检查的重点要放在历次大检查遗留问题和隐患的整改上,放在重点危险部位安全措施的落实上,放在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整治上。三是检查要注重实效,在抓落实、抓整改、抓基础、抓基层上狠下功夫。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切实抓好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挂牌督办等各种有效措施,对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有关企业、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止建设或停止使用,直至隐患消除,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要依法查处,并向县政府安委会专题报告,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确保及时整改销号。四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落实,各项责任是否明确,各项隐患是否排除。 三、落实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各产煤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继续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严肃追究违法生产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治水措施,切实加强顶板管理,严禁超生产能力、通风能力生产;要加强煤矿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矿井认真制定春节期间停产检修计划,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认真做好节后恢复生产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不得允许其恢复生产。二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积极开展春运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驾驶员、车辆的动态管理制度,严格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和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要加大农村客运市场整治力度,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安全。三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按照县政府关于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形成合力,严防尾矿库事故发生;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关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杜绝非法生产;要加大对露天矿山、地采矿山等检查力度,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要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检查,杜绝“三违”行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有关规定,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五是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搞好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规划、审查、审批、监管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以烟花爆竹为重点的民爆物品领域安全。六是加强公共集聚场所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打击力度,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七是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八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认真抓好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防止发生重大建筑施工事故。九是加强学校安全监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学校、家庭联系制度,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同时也要加大对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 四、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值守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两节”期间的值守工作。一是要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特别是节日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主要领导干部不得空岗,要做好带班记录,并及时处置和解决突发问题。二是要严格落实“两节”期间企业、商场等大型联欢、促销活动的安全措施,制定工作预案,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畅通安全生产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各种安全生产信息能及时准确上报。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救援装备的投入,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
二оо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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