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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非矿(福建将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原矿15万吨铅锌铁选矿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环境保护局  日期:2009年12月29日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东南非矿(福建将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原矿15万吨铅锌铁选矿厂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9年 12月28日—— 2010年元月7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2323254 2322313
  三、 电子信箱:e-mail: yuhang_6100@163.com
  四、 通讯地址:将乐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股
  五、 联系人:徐淑民 王振伟

  将乐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12月28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东南非矿(福建将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原矿15万吨铅锌铁选矿厂项目
  
  东南非矿(福建将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原矿15万吨铅锌铁选矿厂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东南非矿(福建将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原矿15万吨铅锌铁选矿厂项目位于将乐县古镛镇积善村洋布自然村境内,厂址建在山坡上,周围无居民居住,距洋布自然村2.4公里,西北面直线130米和320米处分别有福银高速公路和将顺公路通过,将顺公路西侧即为金溪,项目纳污山沟距金溪约600米,废水入金溪处下游5.5公里为高唐水电站坝址处。该项目由东南非矿(福建将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500余万元兴建,建成1条年处理铅锌铁原矿15万吨的选矿生产线,生产服务年限30年。厂区总占地面积为44亩,其中尾矿库占地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尾矿库、选矿厂房、沉淀池和进厂公路等。该项目于2007年9月投入试生产,环保投资34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3.1%,主要用于厂区生态恢复、尾矿库和四级沉淀池等的建设。该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选矿所产生的尾矿浆处理及对水环境的影响,还有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及沉淀池和选矿厂厂房等工程建设对植被和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将乐县环保局于2006年12月审批。按照环评和设计要求,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无氰浮选工艺,选矿采用先选铅后选锌再选铁的选矿流程。按环评批复要求采用清污分流排水,尾矿库上游设置拦水坝,周围设置截洪沟,库底设排水斜槽和排水涵洞,出水口采用浆砌石陡坡及消力池相衔接以减轻水力冲击,尾矿库通过安监部门的验收。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尾矿浆废水和浓缩过滤废水,其中铅精矿废水和锌精矿废水经厂区车间下方的沉淀池沉淀后直接排入四级沉淀池,其余废水经尾矿库沉淀后引入四级沉淀池,两股废水经沉淀后溢流出的澄清水排入池旁纳污山沟,再排入金溪。尾矿浆水在尾矿库内经水力分级、曝气、澄清、沉淀、吸附、降解等过程,由库内排水构筑物排放沉淀池后排放,悬浮物及重金属通过沉积作用大量减少,选矿药剂通过自净而消失。由于废水呈碱性,在最后一道沉淀池前加装了酸液喷淋系统,通过酸碱中和作用使废水ph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后排放。在尾矿库后沉淀池安装了废水回用装置,选矿废水75%回用于选矿生产。尾矿库和排污口按规定设置了警示标志,废水排污口符合规范化排污口建设要求。
  与东南水泥制品厂签定供销合同,尚未开展尾矿渣清运工作。进厂公路两侧和厂区绿化情况良好,建有截洪沟和排水沟,厂区周边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
  三、验收监测结果
  将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08年7月15日~16日连续两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期间生产负荷满足大于75%的验收条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废水污染物中,ph项目测值范围为8.03~8.90,均值为8.55,符合6~9的国家排放标准要求;悬浮物项目测值范围为24mg/l~70mg/l,均值为34mg/l,符合70mg/l的排放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项目测值范围为22.57mg/l~75.25mg/l,均值为45.06mg/l,符合100mg/l的排放标准要求;硫化物项目测值范围为0.04mg/l~0.07mg/l,均值为0.06mg/l,符合1.0mg/l的排放标准要求;总铅项目测值范围为0.14mg/l~0.66mg/l,均值为0.37mg/l,符合1.0mg/l的排放标准要求;总锌项目测值范围为0.25mg/l~0.64mg/l,均值为0.41mg/l,符合2.0mg/l的排放标准要求;总铜项目测值均为未检出,符合0.5mg/l的排放标准要求;总镉项目测值均为未检出,符合0.1mg/l的排放标准要求;总砷项目测值范围为0.00007mg/l~0.00085mg/l,均值为0.00022mg/l,符合0.5mg/l的排放标准要求;总汞项目测值均为未检出,符合0.05mg/l的排放标准要求。废水回用率为75%,达到75%以上的废水重复利用率要求。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13.62万吨,化学需氧量项目年排放量为6.14吨,总铅项目年排放量为0.051吨,均符合将乐县环保局对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
  四、验收组验收评审结论
  根据将乐县环境监测站对其废水污染物的监测结果,该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核算后的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通过现场查看,经验收小组人员的讨论研究,认为该项目环保设施已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同意报环评审批单位予以验收。
  五、验收组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调试完善加酸中和处理工序及废水循环回用系统,增加备用回水泵,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和排放总量的控制;加强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做好运行记录,定时清渣(如新建砂浆泵对回水池沉淀渣定期进行清渣),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保管理制度。
  2、建设单位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洪水期的清污分流工作,完善拦水坝和截洪沟建设,确保在洪水期最大降水量情况下,能够保证尾矿库的安全和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输送管道事故性排放。进一步加强厂区道路夯实和厂区绿化工作,保持截洪沟和排水沟畅通,防治水土流失。
  3、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应补充水平衡图,增加废水回用率达到75%的计算说明,完善现状调查情况的监测或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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