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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审批
办事指南:
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受理-现场勘察-审核-审批
办理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常住户口证明;
4、验资证明(法人的10万元注册资信证明);
5、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6、经营者专业培训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将乐县文体局
受理地址:
将乐县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
联系人:
李长芬
联系电话:
2267189
其他事项:
表格下载: 出版物零售、出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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