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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度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发布:政府办公室  索引:sm09101-3020-2009-00259  文号:将政文〔2009〕105号  日期:2010年1月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抓好2010年度烟叶生产工作,确保烟叶生产计划目标的完成,保持我县烟叶生产的平稳发展,现就2010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定规模、突出提质增效、优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农业。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县计划收购优质烟叶8.8万担,指导种植面积3.26万亩,其中cb-1品种2.52万亩,k326品种4555亩,云烟87品种(含k07品种)2852亩。实现上等烟比例55%以上,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计划新建密集式烤房205座。进一步做好万安镇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计划落实,合理烟区布局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印发《致烟农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2010年烟叶生产形势和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实现烟叶生产“稳得住,控得住”。在计划分解落实上要稳定中南片种植规模,适当缩减北片种植面积,促进全县生产平衡发展为目的。具体做到“五个不种”、“五个结合”。“五个不种”:即新烟农暂不予安排种植;零星户暂不予安排种植;重病害田不予安排种植;无烤房烟农不予安排种植;种植规模小、种烟技术差效益低的烟农不予安排种植。“五个结合”:即计划落实与物资供应相结合,与规范落实各项技术相结合,与稳定烟农队伍相结合,与烟技员的绩效考核相结合,与烟草站烟技员评先相结合。
  (二)注重科技创新,提升烟叶质量
  深入开展“质量年”活动,实现烟叶生产从数量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以提高烟叶质量求基地的稳定,以提高烟叶质量来提高烟农的种烟效益,确保大部分烟农种植效益在面积相对控减的同时其效益相对不减。坚持和完善“提质控碱增香”的技术路线,以培育良好株型和确保有效留叶数为基础,通过土壤改良、平衡施肥、大田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治、成熟采收、科学烘烤等成熟技术,加大密集式烤房使用量,推进上部叶带茎烘烤,实现外观质量与内在品质相协调、烟叶可用性与烟农效益相统一的目标。重点做好加大有机肥施用、全面实行宽畦高垄适度深栽、规范烤房建设和提升烟叶烘烤质量等关键技术。全县计划实施土壤改良2.3万亩、烟田轮作1.638万亩;施用牛粪有机肥3.26万亩、生石灰调节土壤ph值8020亩;上部叶带茎烘烤2.26万亩。
  (三)加大示范引导,发展现代烟草农业
  继续围绕国家局“一基四化”的总体要求和“减工、降本、提质、增效”最终目标,积累经验,拓展思路,优化模式,稳步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发展。
  1.进一步做好万安镇现代烟草农业整乡推进工作。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整体规划,系统配套,有序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规划要围绕基本烟田、烟水路配套、密集式烤房、烟用机械、信息化联网、烟草站建设等方面内容。通过完善总结经验,探索在更大区域内推动现代烟草农业发展的有效模式。
  2.加大各乡(镇)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示范。进一步推进在各乡(镇)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示范点工作,围绕“一基四化”的总体要求和“减工、降本、提质、增效”最终目标,加大示范引导,突出建设重点,稳步推进全县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步伐。
  3.着力示范烟用机械的推广。加大示范推广目前较成熟的起垄机、培土机、剪叶机、植保打药车等较适用的烟用机械,切实降低烟农劳动强度、节省劳动用工、提高劳动效率,让烟农简简单单、轻轻松松种烟。
  4.积极探索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在巩固我县较成熟的集约化育苗、机耕、植保、采收编烤等专业化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烘烤、初分预检等专业化服务管理,更好地开展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
  (四)强化考核管理,优化管理水平
  实行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管理水平。过程考核每位烟技员提取月考核奖500元,由乡(镇)烟草站每月对烟技员重点技术落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县烟草公司每个生产阶段对各站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考核。目标考核继续实行平衡计分卡千分制考核管理,对各烟草站年终财务、客户、内部流层和学习成长四个层面进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基层站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建立和完善每位烟技员绩效考核管理档案,作为烟技员评优和提拔任用的主要参考依据。
  (五)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烟农培训、指导。以会种、会烤、会分级“三会”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烟叶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生产指导,提高烟农素质,不断完善培训手段,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二是完善灾害风险保障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及时通过公告栏、宣传栏、电话、广播、短信等方式告知烟农,使烟农能够较为准确地掌握阶段天气状况,合理安排农事操作,对即将发生的突发自然灾害,能够做到事先采取防御措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培养职业化烟农队伍。鼓励对连续多年种植烤烟达到一定规模、且收入稳定、诚实守信的种植户在优惠政策、专业化服务、技术指导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提高种烟收益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逐步建立一支素质高、技术好、较稳定的“以烟为主,精于种烟”的职业化烟农队伍。
  四、扶持政策
  (一)翠碧一号品扶持
  按照市里的扶持政策执行。
  (二)农资扶持
  1.三明烟草专用肥:cb-1每亩约供应43公斤,外引品种每亩约供应60公斤,每吨优惠供应价格为2700元(135元/包)。
  2.硝酸钾:每亩供应10公斤,每吨优惠供应价格为4940元(247元/包)。
  3.硫酸钾:每亩供应10公斤,每吨优惠供应价格为2920元(146元/包)。
  4.配色膜:每亩供应约2.5公斤,每吨优惠供应价格为12000元(12元/公斤)。
  5.氧化镁:每亩供应约10公斤,每吨优惠供应价格为200元(10元/包、重量50公斤/包)。
  6.湿润育苗盘:每亩供应12片,每片优惠供应价格为1元。
  7.育苗基质:按每亩9.5元、营养液按每亩3元供应烟农。
  8.育苗包衣种子:按每包4元供应烟农。
  9.有机肥扶持:烟用牛粪每亩供应200斤(每件50斤,共4包),每公斤优惠供应价格为0.2元(每件25公斤、5元/件)。
  10.生石灰:每亩优惠供应15公斤用于团棵期灌根防根茎性病害,向烟农收取50元/吨。
  11.商品化育苗扶持:商品育苗达到标准的湿润育苗每株由县烟草分公司补贴0.03元。
  (三)土壤改良
  稻草100%回田,溶田质量好,稻草必须打烂,浸泡水时间充足的每亩补贴40元,烟田及时做到“三面光”(特别是烟株残体清理干净),以及烟田未烧稻草的另补5元。
  (四)密集式烤房
  1.新建密集式烤房按要求成群建造10座以上的主体每座补贴1.7万元(含设备),地面硬化及凉烟棚等附属设施验收合格后每座补贴2000元。
  2.全面推广建造密集式烤房群,原则上需集群建设10座以上烤房群,但可以在原有的旧密集式烤房群边增建。密集烤房建设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高标准施工建设,确保烤房建设的质量。同时,配套附属设施要完善:包括晾烟棚、防雨隔热层、地面平整硬化等,其中每座密集烤房的晾烟棚面积要大于15平方米、棚顶加盖水泥瓦、晾烟棚地面必须平整水泥硬化。凡建设规划、程序、规格、标准和质量等达不到国家局规范要求的,将不享受补贴。现金补贴必须在烤房主体及配套附属设施均建设完善,并通过省公司抽验后方可兑现。
  3.新建烤房所需木材每座优惠价供应2立方米,由县林业局拨给专项自用材指标,并减半征收有关经费。木材由村统一报批、统一砍伐、统一供应。新建烤房所需临时用地由乡(镇)建设所统一规划,国土部门优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适当减免有关费用。
  (五)对因暴雨、洪灾和冰雹等严重自然灾害导致绝收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烟草公司对严重受灾烟农进行适当扶持。
  (六)桥式剪叶器除在上级扶持基础上,每台按500元优惠供应给烟农,其他机械设备及专业化服务的补贴另行制定。
  五、考核奖惩
  (一)把烟叶生产工作目标作为乡(镇)目标责任的主要内容,列入年终总体目标考核。县对乡(镇)财政体制确定的烟叶税收入基数按本文件确定的任务测算,由县财政局在年终对乡(镇)财政决算中进行调整。
  (二)继续实行烟叶生产责任目标抵押金制度,县有关人员和乡镇责任人(乡镇书记、乡镇长、乡镇分管领导、烟草站站长)每人向县政府交1000元烟叶生产责任目标抵押金(其中500元为产量责任金,500元为质量责任金)。凡完成计划指标低于计划数95%或超过计划数5%(含5%)的,或上等烟比例翠碧一号低于45%,外引品种低于47%的,没收抵押金。
  (三)烟叶税收分配
  1.分配及奖励政策。凡完成年度烟叶计划收购量的乡(镇)按烟叶税的36%奖励(下同);收购量完成计划收购量90%(含90%)以上的,奖励比例为30%;完成计划收购量80%(含80%)以上的,奖励比例为26%;完成确保数80%以下的,取消烟叶税奖励。7%用于奖励乡村有关人员和村财及风险补偿,由县烟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主要领导审批使用;7%用于奖励烟叶工作领导小组、烟草部门有关人员及用于扶持烟叶生产和烟叶专卖管理等,由县烟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使用。
  2.责任人奖励办法。凡收购量完成计划数的乡(镇),按计划收购量每担奖励2.5元;收购量完成计划数90%(含90%)以上的,每担奖励2元;收购量完成计划数90%以下的取消奖励。各乡(镇)所得奖励金中,四个乡镇责任人(乡镇书记、乡镇长、乡镇分管领导、烟草站站长)各奖励25%。
  (四)种烟村考核
  1.任务考核:凡收购量完成计划数的村每收购1担奖励3元。同时,完成计划任务100%(含100%)以上的,按计划量每担奖励村主干(村书记或村主任)2.5元;完成计划任务90%(含90%)以上的,每担奖励2元;完成计划任务低于90%的不予奖励。
  2.密集式烤房建设考核:每落实新建一座奖励村主干(村书记或村主任)300元。
  
   附件:2010年度烟叶生产种植计划及新技术推广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将政文〔2009〕10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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