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用户登记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登陆
走进将乐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务互动将乐旅游招商引资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政务公开法规公文县政府及政府办文件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发布:政府办公室  索引:sm09101-1320-2009-00254  文号:将政文〔2009〕112号  日期:2010年1月5日

古镛镇、水南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将乐县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将乐县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危旧户)改造的重要部署,改善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现状,特制定将乐县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中央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开展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二、规划依据和编制期限
  本规划以《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乐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为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县住宅与房地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进行编制。编制期限为2009~2011年。
  三、现状分析
  2009~2011年将乐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涉及2个镇(古镛镇、水南镇),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约345户,改造总建筑面积约8.63万平方米。
  四、改造计划
  计划通过2009~2011年三年的改造建设,拆迁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约345户,总拆迁建筑面积约8.63万平方米。将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全部改造完成,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完善生活配套设施、保障居住安全。
  (一)2009年度计划
  2009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项目为:县城区确定为棚户区范围内试点地块改造项目,改造户数约123户,改造面积约3.08万平方米。
  (二)2010年度计划
  2010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项目为:县城区确定为棚户区范围内一期改造项目,改造总户数约112户,改造面积约2.8万平方米。
  (三)2011年度计划
  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项目为:县城区确定为棚户区范围内二期改造项目,改造总户数约110户,改造面积约2.75万平方米。
  五、资金保障和土地供应
  (一)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资金,申请上级财政给予补贴,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共需资金约11882万元,其中危房户自筹约9506万元,县配套约476万元,申请上级补助约1900万元。
  (二)规划期(2009~2011)内,政府财政预算中现有可用于城市棚户区(危旧房)资金为约476万元,其余资金需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解决。
  城市住宅用地中规划用于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建设的总用地面积约8.2万平方米,另外迁安置建设用地面积约1.64万平方米。
  六、改造对象和改造原则
  (一)改造对象:县城区经确定为棚户区范围内的危房户。
  (二)改造原则:
  1.优先安排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密度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较差、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以及居民改造意愿较强的居住区域,重点加大城市中心区内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2.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
  3.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农民新村建设和廉租房建设共同进行的原则。
  七、组织领导
  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为广大群众改善生活条件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两镇、县直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一)建立机构。成立将乐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县农办、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民政局、移民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处理危改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二)严把质量。各危改户需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进行修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抓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把好工程质量关。质量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其中房屋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中的安全指标必须完全合格;凡未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
  (三)改造应严格遵循将乐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已确定的县城建筑风格和色彩的规定。
  八、改造方式
  2009~2011年整个实施过程按年度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调查摸底(当年第一季度)。在当年实施方案基础上,两镇及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逐村逐户摸清当年本区域内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总数、改造规模、改造所需资金,制定本区域的实施计划,并将改造计划报县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调查核定(当年第二季度)。县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两镇和各村(社区)根据摸底情况,采取逐村逐户进行实地走访、拍照、调查,确定每户的改造方案,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拟改造对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将改造计划、公示情况一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三阶段:实施改造(当年第三、四季度)。根据审核批准的改造方案,由户主提出申请并与所在村委会(社区)签订改造协议。村委会(社区)根据协议指导户主自行组织施工,督促户主保质保量完成改造;对自身组织施工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委会(社区)组织实施。县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抓好改造工程的进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当年第四季度下旬)。两镇、村(社区)要随时掌握各自服务对象的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所有列入改造计划的住户,原则上在当年第四季度中旬前要基本完成施工。改造完成后,由县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采取逐村逐户走访、拍照的方法进行验收。对到期未完成改造的住户作为自动放弃,不能享受政府资金补助。验收结束后,县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改造计划及完成情况将政府补助资金拨付到两镇,再由两镇拨付到村及社区住户。整个改造工程结束后,两镇要分别写出专题报告,由县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汇总后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
  九、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这项为民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两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工作人员,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公开透明,务求公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涉及面广,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两镇、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为民众服务的意识,切实组织好调查摸底,把真正需要改造的群众列入改造范围,并作好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实施将乐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困难户家庭具体情况差异大。两镇、有关部门要通盘考虑,精心组织,根据每户家庭的实际,因户而宜制定计划。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到保质保量,坚持把好事办好,确保改造计划全部完成,所有改造户能在次年搬入新居过春节,并确保改造后房屋能让住户住得安全、舒适。
  

【E-mail推荐 】 【双击滚屏】 【 字体: 【我要建议】 我要评议

  特别声明:引用或转载本站文章时,请注明出处HTTP://WWW.JIANGLE.GOV.CN/。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如果本站发布的文章有问题或者页面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Admin@Jiangle.Gov.Cn,我们将尽快予以更正。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About Us | 网站声明 | 网站统计 | 用户登记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繁体版 |
三明网络警察(3508000010)
闽ICP备05030157号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摘编
网页报错:鼠标选择错误片断后按Ctrl+Enter
感谢您对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大力支持!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数字将乐建设办公室承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 2004 - 2010 WWW.JIANGL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