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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龙得宝农资有限公司、各基层供销社、农资加盟店: 为确保我县农资商品市场供应,营造放心农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现就开展农资商品自查自纠活动及做好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的农资打假工作,全力保障春耕农资市场供应。对现有库存商品进行一次自查,一经发现农资商品有过期,有质量问题的要就地封存,严禁销售。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农资流通渠道进入市场,让农民买上“放心肥”、“放心药”。 二、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制度,相关记录必须保存至农资商品销售后两年,以备查验。农资商品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化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对所销售的农资商品质量负责。树立和维护供销社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遵守农资商品销售承诺制度、农资六项制度、销售旺季要延长营业时间。开展预约登记和送货上门,送货到田间地头等优质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庄稼医院的作用,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及有关咨询服务。 四、认真做好农资商品的储备工作,要继续加强与农资生产企业联合、合作,稳定货源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要做到农资商品货源足、品种全、质量优、价格稳,杜绝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发生,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农资商品主渠道作用。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将乐县供销社联合社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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