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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供销社联合社关于认真开展农资商品自查自纠活动及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供销社  索引:sm09213-3020-2010-00001  文号:将供联〔2010〕5号  日期:2010年2月3日

县龙得宝农资有限公司、各基层供销社、农资加盟店:
  为确保我县农资商品市场供应,营造放心农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现就开展农资商品自查自纠活动及做好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的农资打假工作,全力保障春耕农资市场供应。对现有库存商品进行一次自查,一经发现农资商品有过期,有质量问题的要就地封存,严禁销售。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农资流通渠道进入市场,让农民买上“放心肥”、“放心药”。
  二、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制度,相关记录必须保存至农资商品销售后两年,以备查验。农资商品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化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对所销售的农资商品质量负责。树立和维护供销社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遵守农资商品销售承诺制度、农资六项制度、销售旺季要延长营业时间。开展预约登记和送货上门,送货到田间地头等优质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庄稼医院的作用,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及有关咨询服务。
  四、认真做好农资商品的储备工作,要继续加强与农资生产企业联合、合作,稳定货源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要做到农资商品货源足、品种全、质量优、价格稳,杜绝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发生,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农资商品主渠道作用。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将乐县供销社联合社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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