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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掌握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原106电站施工患矽肺病民工和参战退役军人的诉求,对合理的要求及时登记报告,对不合理的想法,及时向他们宣传优抚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同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与上访态势。 二、落实责任挂包。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对象按责任分工进行分解挂包,由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入户向上访人员做好工作。 二、做好信访回复。对来信来访,都能够及时做好登记汇报,并安排人员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尽量帮助解决合理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落实解决问题。关于原106电站矽肺病民工要求解决提高生活费问题,经过县民政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县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患矽肺病ⅰ-ⅲ期的民工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20元、150元。今后凡伤残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高抚恤补助金时,该类人员生活补助费按其标准的60%给予相应提高。一直困扰的补助问题得到了较彻底的解决。
民政局:邱蔚 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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