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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优抚金提标政策。根据省里有关拥军优属文件精神,我县优抚金从2010年1月起再次提标,并按省里标准增加6%实施。今年我县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3400元/户提高到3960元/户,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5020元/户提高到5750/户。“三属”怃恤标准每月提高了48-87元,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伍军人每月提高了70元,残疾军人每月提高了26-243元。 二、按时发放优待和医疗补助金。及时为13名“三难”优抚对象发放临时补助金4300元;为1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1.6万元,及时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个人门诊补助发放工作,第一季度补助已发放到位,共发放5.8万元。 三、对驻将部队开展慰问。春节期间开展了走访慰问驻将官兵、武警、消防大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为军队送去慰问金4.9万余元;并向部队赠送了题为《当代军人十大财富》图书366册,价值8736元。 四、多方开展拥军爱军活动。组织县工商局等部门结合“普法进军营”工作到部队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进军营”活动,向广大部队官兵宣传、普及传销的危害性,增加了部队官兵识别和抵制非法传销的能力。
将乐县民政局(李泽宇)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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