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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验对象: 车籍地(或注册地)在我县的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均应参加2010年年度审验。 二、审验时间: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三、营运车辆的核查: 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车辆违章记录; 2.车辆技术档案; 3.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4. 总质量12吨以上及半挂牵引车gps安装情况; 上报材料: (1)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 (2)运输证、维修记录卡原件; (3)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 (4)满足该车运行需要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2010年车辆维修合同; 四、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按市运管处年审通知文件执行。2010年已经年审的货车,2011年再参加年审。
将乐县运输管理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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