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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强降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安委办〔201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将乐县古镛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六月十四日
明安委办﹝2010﹞21号 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强降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市将出现强降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防范,落实责任,按照市政府防御强降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早研究部署强降雨期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特别是降雨集中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制定并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平稳。 二、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矿山、水利、电力、冶金、建筑、交通、通信等领域的矿井、水库、大坝、电网、尾矿库、危险路段、桥涵、危险品生产和储存设施、危房、工地、通讯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又不能确保安全的单位、场所、设施、设备,在强降雨期间应暂时停止生产或停止使用,并撤离全部人员。特别是对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检查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对有关企业、单位落实防范强降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检查督促,确保安全生产。 三、密切配合,搞好应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防汛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情况,制定并完善应对各种突发性事故(灾害)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迅速启动预案,及时调集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灾害或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值班,强化值守。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此次持续强降雨过程恰逢端午节小长假,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4小时都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要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好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巡查,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值守,同时加强对因强降雨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所有环节的监测监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履职,强化问责。对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由此影响对重大情况,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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