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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加强灾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水利局  索引:sm09115-0320-2010-00005  文号:将水〔2010〕18号  日期:2010年8月12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
  为加强灾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的督查,深入推进水毁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毁修复的督查,县水利局研究成立了灾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施晓琴
  副组长:黄树乾
  成 员:施振举、余祥贵、谢继林
  二、督查内容
  全面督查各乡(镇)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开展情况。需督查的水毁水利修复项目包括应急抢通项目、近期恢复项目和有待修复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督查小组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开展督查,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五制”,在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各项水毁修复工程在时间要求内完成。
  (二)水毁修复进展每周通报一次。各乡(镇)要在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水毁修复进展情况报送县水利局灾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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