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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认真做好灾后林区治安稳定工作
发布:公安局  文号:无  日期:2010年8月13日

  “6.18”洪灾之后,将乐县多个乡镇受到洪涝、山体泥石流灾害,部分林木被洪水冲到田间、河边。为避免村民借受灾名义,大量盗伐、滥伐林木,森林分局未雨绸缪,开展维护林区稳定专项行动。来历打击以借洪灾时机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
  一是召开灾后护林联防会议。在主要的几个当地乡政府的组织下召开灾后护林联防会议,邀请林业站、各村负责人、两公司代表及山场业主、生产班长参加。会上分析灾后林区易出现的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将对出现乱收乱购现象的山场、堆头给予冻结。
  二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各乡、镇森林派出所以通过发放警民联系卡、《致灾民的一封信》、张贴墙报、出动宣传车辆等方式方法,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将乐县林业局《关于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规政策。
  三是加大护林巡查。派出所联合林业站、乡护林联防队、两公司联防队及各山场业主开展联合护林巡逻。在日常巡护的同时,采用突击检查、夜间巡逻等手段,保护森林资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规范处理受灾水毁林木。根据将乐县林业局将林综2010第30号文件《关于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配合大源林业站针对水毁林木的清理进行监管,防止少数不法分子借清理水毁林木之机会盗伐、滥伐林木。
  五是加强打击力度。根据“2010年严打整治行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重点打击“6.18”洪灾后,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打击以受灾为借口,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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