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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镛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发布:古镛镇  索引:sm09901-1220-2010-00022  文号:将镛政[2010] 25 号  日期:2010年8月15日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
  2010年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部署的重要一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控制和考核,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将政文[2010]35号),县政府下达我镇五类事故(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矿商贸、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2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三项相对指标控制在0之内,道路交通死亡控制在2人之内。现结合实际,就我镇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落实控制目标
  各村(社区)、镇单列考核单位要根据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具体控制目标见附件),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确保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各行业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和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和重要依据,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控制指标列入统计指标体系。
  三、落实“一岗双责”
  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闽政文[2009]33号),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总负责,并向镇政府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监督;各村(社区)及其部门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查处以及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古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镛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目标责任的通知》将镛政[2009]23号的要求,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三年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五、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镇政府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和镇单列考核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检查并定期通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2010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任务的实现。镇安办要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对事故多发的辖区和行业,要及时进行预警通报;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将乐县古镛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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