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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镛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古镛镇  索引:sm09901-1220-2010-00023  文号:将镛政[2010]28号  日期:2010年8月15日

各村(社区)、镇直关部门 、镇重点企业
  今年1-3月,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个别地方、行业领域的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等一些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将安委[2010]5号)精神及镇领导批示要求,镇政府决定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地方、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教育、农业机械、旅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生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年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0]69号)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开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落实情况。
  3、加大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等行为情况。
  4、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等建设。
  5、道路交通运输、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铁路交通、消防、教育、旅游和工商贸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7、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8、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安全监管装备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情况。
  四、检查责任分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政府安办统一组织协调,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第一把手是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镇直有关重点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
  (一)镇安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矿山企业、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二)城关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三)城乡规划建设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新村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四)农业机械服务队: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乡村公路养护、农机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五)水利工作站: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水利行业、水利系统管理的水电站、水上船泊、河道采砂等区域和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六)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场所、勘探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七)城关卫生院: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涉及职业病危害场所、乡村医疗所、食品卫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八)文化站: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学校、歌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九)林业站: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涉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十)民政办: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十一)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加工企业及原镇煤矿关闭矿井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十二)镇直其他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所属行业和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条块结合、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检查时间从4月11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
  (一)企业自查(4月11日至15日)。各类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二)政府检查(4月16日至24日)。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镇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以及镇属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镇安办督查(4月19日至28日)。镇安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督查组分赴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市政府安委会5月旬和省政府安全委会5月中旬督查的准备工作。具体督查方案由县安委办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本通知以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企业、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和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查勘探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企业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及企业自查情况于4月18日、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5月5日前报送到镇安办,5月10日到镇安办将全镇情况报送县安委会。
  联系人:李英长 手机:13850883896
  
  将乐县古镛政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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