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储埃孚油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的请示》(将土储﹝2010﹞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位处水南镇河洲上排的6188.8平方米埃孚油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和1599平方米煤球场土地予以收储,总面积为7787.8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附图,请你局收文后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