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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四大举措全力减轻企业负担
发布:环境保护局  日期:2010年9月2日
  县环保局采取四大举措,全力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强化服务措施,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一是透明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省法律法规规定及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据符合国家要求的科学数据,依法向企业征收排污费、监测费,在环评审批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搭车收费。二是强化监督。认真履行“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的七项承诺,强化环评审批管理,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环评单位。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核实,确保排污费、监测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自交接受监督。三是内强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与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扎实提高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水平。四是落实责任。坚持集体研究原则,对于重大项目的环评实行集体审批;对于重大环境执法项目实行集体讨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对超越执法权限、违反执法程序、查处结果明显错误或违法执法的,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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