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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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1、《专利代理条例》1991 年3 月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 号发布
2、《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3 年6 月6 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30 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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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1、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编号:003591141A03000_09]
原件 2份 验资机构 签字
2、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编号:003591141A03000_06]
原件 2份 验资机构 签字
3、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的需提交) [编号:003591141A03000_07]
原件 2份 验资机构 签字
4、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的需提交) [编号:003591141A03000_08]
原件 2份 验资机构 签字
5、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编号:003591141A03000_04]
原件 2份 验资机构 签字
6、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编号:003591141A03000_01]
原件 2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 证明材料应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7、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章程 [编号:003591141A03000_02]
原件 2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 证明材料应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
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8、验资证明 [编号:003591141A03000_03]
原件 2份 验资机构 签字 证明材料应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
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9、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的需提交) [编号:0035911
41A03000_05]
原件 2份 验资机构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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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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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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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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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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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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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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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 |
1、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2、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3、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具有 2 年以上
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
构时的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品行良好;
4、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 5 万元人民
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
资金;
5、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6、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
有 3 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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