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大家好,欢迎参与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今天我们来到审计局,邀请到县审计局副局长陈仕朝在线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陈副局长。
今天我们访谈的主题是“基建审计工作”,欢迎大家就此主题进行交流。 (2010-1-15 1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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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下午好,很高兴与大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见面,就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和大家一起交流,也想听听大家对此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010-1-15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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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这个主题对于大家来说可能比较陌生,请陈副局长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2010-1-15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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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好的。
政府投资审计的依据是:《审计法》第22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国家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2010-1-15 1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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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有何必要性? (2010-1-15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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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随着政府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越需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一是政府投资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二是近几年来政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投资金额不断增加,仅我县的积善经济开发区到目前为止就已经投入超过3亿元的资金,急需加强审计监督;三是中介机构的监督职能相对薄弱,必须要有政府审计进行监督。 (2010-1-15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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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哪些作用呢? (2010-1-15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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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政府投资审计的作用有很多,具体来讲:一是可以维护国家经济秩序,规范建设领域的各种行为;二是通过审计核减工程造价,为政府节约投资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可以有效防范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四是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2010-1-1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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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那么目前我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的状况如何?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吗? (2010-1-15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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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好的。由于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2009年9月以前我县审计部门只有2位审计人员(在职1位、外聘1位)从事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完全不能适应我县近年来政府投资不断增加的发展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2009年6月我县成立了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隶属审计局),并以县政府文件下发了《将乐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公开考试2009年9月增加了两位工程决算方面的专业审计人员,目前已经全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2009年以来送审金额4034万元,审计核减521万元,核减率达12.9%,为政府投资节约了资金,促进了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2010-1-15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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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请问哪些是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2010-1-15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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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根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为建设主体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项目;使用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2010-1-15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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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哪些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和范围? (2010-1-15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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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主要是项目建设单位,审计的范围是凡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中央、省、市、县补助的地方投资项目,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国债投资项目,财政融资建设项目,预算外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2010-1-15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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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政府投资审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10-1-15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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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根据《将乐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将政文[2009]50号)的规定,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各项目单位应向县审计局提供“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报告表”,以便审计机关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任务。
2、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同时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向县审计局提交“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申请表”,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工作。
3、县审计局应根据全县建设项目总体情况,确定审计重点。严格按照《审计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审计力量,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基本程序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投资效益,以及工程造价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并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 (2010-1-15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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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有何作用? (2010-1-15 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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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决定或复核结论,作为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依据。 (2010-1-15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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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对建设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规定? (2010-1-15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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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2010-1-15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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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处罚? (2010-1-15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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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如下处理:
1、审计核减资金,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是经中介机构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的投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审计核减金额全额上缴财政;二是未经中介机构审核的投资建设项目,送审造价核减金额财政性投资部分全额上缴财政。
2、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处理处罚;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3、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审计机关可依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处理处罚。 (2010-1-15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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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陈副局长给大家带来精彩的讲解。谢谢大家! (2010-1-15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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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副局长 陈仕朝)
谢谢大家,谢谢主持人。希望大家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2010-1-15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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