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大家好,欢迎来到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就“粮食流通管理行政权责”主题和大家交流,欢迎伍副局长。
欢迎大家参与。 (2010-6-22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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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下午好:欢迎各位参加在线访谈 (2010-6-22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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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请先给大家介绍下粮食行政许可有哪些内容,依据什么? (2010-6-22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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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依照国务院令第407号,《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赋予行政许可权,主
要是对粮食经营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
(2010-6-22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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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哪些人可以申请? (2010-6-22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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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1、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非法人单位自有资金1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自有资金3万元以上。
2、拥有或通过出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企业法人单位的仓容量200吨以上,非法人单位的仓容量60吨以上,个体工商户的仓容量30吨以上,仓库设施必须符合储粮要求。
3、具有收购的品种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能力,没有检验能力的,必须委托有粮油质量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4、具有与收购的品种相应的粮食保管能力。企业法人单位与非企业法人单位,应配备专职粮食保管人员,个体工商户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粮食保管人员。
5、凡常年收购粮食并以营利为目的,或年收购量达到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申请粮食收购资格。
(2010-6-22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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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请问我省有出台相关地方的管理办法吗? (2010-6-22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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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我省也是根据国务院第407号《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执行 (2010-6-22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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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八块石)
这次大源灾区,急需3万吨大米,不知从省城运抵否? (2010-6-22 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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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受灾的实际情况,由粮食部门组织粮源进行加工大米,由民政部门确定救灾粮食数量,给予运送到各受灾点。 (2010-6-22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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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八块石)
我们将乐储备量不能用吗?
是不是等省厅批文。
(2010-6-22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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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我们将乐县的储备粮要根据受灾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就能用于救灾。 (2010-6-22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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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长甲上千被困群众没粮食吃了,你们想想办法啊 (2010-6-22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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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救灾粮已经准备就绪,政府已在逐步发放。 (2010-6-22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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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辛苦了,粮食部门有组织人员去救灾吗
(2010-6-22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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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有呀,局领导已经带领有关人员到大源参加救灾三、四天了。 (2010-6-22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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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我想开家大型的粮油批发公司,不知要办什么手续 (2010-6-22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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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您所说的问题不在我们职权内,您可以找工商部门咨询。
如果您要办理粮食加工、收购许可证等可咨询我们。 (2010-6-22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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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八块石)
大源灾区,尤其是山区里面的人都是房屋全毁,都没有粮食的;对今后粮食后备,政府今后的规划是怎么安排的 (2010-6-22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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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粮食储备问题待灾后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 (2010-6-22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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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往YourName深)
大家都在前线抢险救灾,辛苦你在办公室接受采访,佩服,佩服。 (2010-6-22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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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谢谢您的理解。 (2010-6-22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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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八块石)
现在将乐洋布有一个粮食储备基地,那么对于高唐镇的粮站储备仓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听说是已经要建房子,是否属实?如果那样,有利于闲置地的开发。 (2010-6-22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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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洋布省级储备库是省级人民政府储备粮基地,高唐粮食储备仓要承担省、市、县三级储备粮的收购工作。有存在的必要。 (2010-6-22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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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现如今《粮食收购许可证》无使用期限,后期管理难度大,请问我县有什么具体管理措施吗? (2010-6-22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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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粮食收购许可证》每年都需定期年检,不是无期限的。 (2010-6-22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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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对于我县粮食流通上有哪些行政执法类别?对于自由裁量细化工作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或者应用了哪些标准? (2010-6-22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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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行政执法类别有: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其中有《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等。 (2010-6-22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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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八块石)
这是事实,本人也在就在一线呆过,亲眼目睹,相关局领导前往大源山区,就在昨天中午,去往增源方向的路上再一次塌方,领导都差点回不来了;政府已经派出部队官兵和县里的综合大队在救援一线抢救,请别担心 (2010-6-22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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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谢谢理解。 (2010-6-22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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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采访完你还去抢险吗?
(2010-6-22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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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今天,粮食局有关领导和人员仍然在大源乡受灾第一线参加救灾工作。 (2010-6-22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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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请问申请粮食收购需要向审核机关提供什么书面材料? (2010-6-22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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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件。
2、营业职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失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 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贷合同。
4、资信证明。
5、有关检验,化验仪器和设施证明材料。
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高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
(2010-6-2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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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上述行政职权有无收费,依据标准是什么? (2010-6-2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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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目前,开展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项目,一切都是免费办理,不收取群众任何费用。 (2010-6-22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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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为何要实行粮食监督检查?检查的对象、内容有哪些呢? (2010-6-22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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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为规范和指导、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
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实行粮食监督检查。检查的对象: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者。依照法律、行政规定的职责,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有:
1、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
2、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
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4、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5、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6、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
最低和最高 存量的规定。
7、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规定。
8、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机构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执行地方储备粮
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
9、从事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水库移民粮食供应、救灾粮食供
应等政策性用粮 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0、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11、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承担了相应义务,执行相关规定。
12、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2010-6-22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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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粮食行政执法是否向社会公开,又是如何公开的呢? (2010-6-22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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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
督的原则出发,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遵守法定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粮食行政监督检查职权12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权7项。除《地方储备粮油管理》不公开外,以县政府门户网络和地方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0-6-22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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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如何做到监督检查工作行为规范? (2010-6-22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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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接受被检查对象的任何赠送、报酬,不
得在被检查对象处理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被检查对象提供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通过监督检查工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究事责任:
1、接受被检查赠送、报酬的:
2、在被检查对象报销费用的:
2、参加被检查对象提供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通过监督检查工作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
(2010-6-22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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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对违反粮食收购经营者有哪些具体行政处罚权? (2010-6-22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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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有7项行政处罚权,具体是:
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质量标准的。
2、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
3、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
款项的。
4、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
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5、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用粮的购销活动不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的。
6、陈粮出库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
7、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
量的,或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
(2010-6-22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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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对粮油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有何意义? (2010-6-22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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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
粮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凡从事粮食,油料,食用植物油收购,加工,销售经营者执行最低库存量与异常情况下最高库存量标准,具体标准可以到粮食主管部门咨询。
(2010-6-22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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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粮食质量安全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你们是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与监督的呢? (2010-6-22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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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根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要求:首先,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应具备粮食质量检验能力。粮食收购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1、应当明码标价、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按国家粮食质
量标进行收购、检验。
2、应当及时对收购的粮食进行处理,杂质严重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
和运输技术规范要求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3、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不得混存,霉变及病虫害超标的单独存放,并按
有关规定销售或销毁处理,带有检疫的粮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5、粮食仓储设施应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粮食不得与
有害污染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济,粮食周围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
6、实行粮食入库,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2010-6-22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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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粮食质量安全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你们是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与监督的呢? (2010-6-22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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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根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要求:首先,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应具备粮食质量检验能力。粮食收购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1、应当明码标价、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按国家粮食质
量标进行收购、检验。
2、应当及时对收购的粮食进行处理,杂质严重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
和运输技术规范要求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3、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不得混存,霉变及病虫害超标的单独存放,并按
有关规定销售或销毁处理,带有检疫的粮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5、粮食仓储设施应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粮食不得与
有害污染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济,粮食周围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
6、实行粮食入库,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2010-6-22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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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在粮食质量和卫生方面有何规定? (2010-6-22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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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副局长伍贤荣)
粮食质量和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
2、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
3、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4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他行为:
5、除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还要执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2010-6-22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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