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9-00050 文号将政函〔2019〕58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8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安镇翔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程项目使用土地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9-00050
文号 将政函〔2019〕58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8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安镇翔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程项目使用土地的批复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安镇翔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程项目使用土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6-1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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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将乐县万安镇翔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申请的请示》(万政〔2019〕77号)悉。经研究,同意你镇在原使用土地范围内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将乐县不动产权第0002369号建设万安镇翔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程,用地总面积3623.1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29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社会福利用地,未经本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出租、抵押、转让。请收文后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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