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19-00056 | 文号 | 将政函〔2019〕65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7-08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将乐县农村公路养护应急基地用地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19-00056 | ||
文号 | 将政函〔2019〕65号 |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9-07-08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将乐县农村公路养护应急基地用地的批复 |
你局《关于要求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将乐县农村公路养护应急基地建设用地的请示》(将交〔2019〕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古镛镇积善村的375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局使用,作为将乐县农村公路养护应急基地用地。该地块已经将乐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储(批准文号:将政函〔2015〕14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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