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8-0120-2021-00049 文号黄政〔2021〕39号
发布机构 黄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4
标题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8-0120-2021-00049
文号 黄政〔2021〕39号
发布机构 黄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4
标题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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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镇有关部门:

  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县乡村“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措施》(将政办〔2021〕3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做好在建房屋工作的领导,现将《黄潭镇关于推行“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

 

  黄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号

 

黄潭镇关于推行“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的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村“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措施》、《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县乡村“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结合黄潭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两统筹、两统管”的要求,落实“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规划引导,规范程序,统筹发展,强化监管,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好 “有新房没新村”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房长职责,压紧压实责任

  建立镇“房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督查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包括新改扩建住宅和非住宅),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由镇党委书记任“镇第一房长”,负责领导辖区内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镇长任“镇常务房长”,协助第一房长开展相关工作;镇其他领导根据包片情况任“片房长”,负责包片区域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村支部书记任村房长,负责全村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和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农房建设知识宣传。

  (二)实行审批“一支笔”,严把项目关口

  1. 由“镇第一房长”作为农房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管村民自建房审批、农村公共建筑审核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现审核、审批、查处“一支笔”。

  2. 在集镇中心地段成立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置农村建房服务窗口,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建房政策咨询、受理及办证等工作。服务窗口应一次性告知农村建房办事流程、政策要求等内容,并做好农村建房风貌管控等相关政策的宣传。

  3. 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全面落实经管站、自然资源所、建设所等部门的联审联批责任。

  4. 建立在建农房项目库,项目应落实到“片房长”、“村房长”,在镇村两级公开栏公示,项目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5. 公建项目应严格落实土地、规划、消防、环保、水土保持、施工等法定审核报批手续。开工前业主单位应将项目报批手续等 情况报告“片房长”、“村房长”,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整改到位后方可开工。

  (三)实施专家“督导制”,加强安全监管

  1. 落实农房建设项目建筑放样、基槽验线、施工关键节点(含 安拆模板、搭建脚手架)、竣工验收“四到场”机制,建立签到留档台账。对需要“到场”的情况,建设单位或业主须提前两天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在县级“农房建设安全专家库”中抽取安 全专家,会同“片房长”、“村房长”到项目现场进行安全指导。

  2. 安全专家负责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及下发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片房长”、“村房长”负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四)完善巡查“网格制”,织密监管网络

  1. 农房建设实行网格化巡查管理,“片房长”、“村房长”要结合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督查等疑似违法 图斑核查、群众举报等,加强辖区内“两违”巡查工作;对超层、超面积、风貌严重走样等未按审批的建房方案建设的应及时告知农户,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

  2. “片房长”、“村房长”对巡查区域内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要建立巡查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时间、路线、巡查人员、巡查情况以及“两违”制止和处理情况。在违法行为易发时期(农闲期、节假日等)应加大巡查密度。

  3. “片房长”、“村房长”对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依法制止、处置,并上报镇政府,做到查到一宗、上传一宗、移送一宗、处置一宗,对违建房屋进行跟踪监督,实行销号管理。有需要的,及时启动“乡呼县应”的执法协同机制,联合县级执法队伍共同处置。

  (五)建立月例会制度,增强共管合力

  1. 建立月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通报辖区“房长制”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农房建设问题,不断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2. 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申请对象确定宅基地在农村新型住宅的具体位置。建设所负责组织申请对象确定建筑风貌和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经管站负责审查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旧宅处理方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委会的意见、会议纪要、公示材料和《农村宅基地使用 承诺书》等材料是否齐全。

  (六) 健全奖惩问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

  镇“房长”工作领导小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片房长”、“村房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及时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进展成效明显、难题破解有力的村(场)给予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正向激励,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乱占耕地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现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黄潭镇“房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黄潭镇“房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镇第一房长:林圣松(党委书记)

  镇常务房长:徐江洲(党委副书记、镇长)

  片区房长:  路长虹(人大主席)

  郑运光(党委副书记)

  熊祥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肖强(党委组织委员)

  张水明(党委宣传委员)

  钟源悦(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余修文(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刘友滨(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张正亮(副镇长候选人)

  廖敏(副镇长候选人)

  沙世明(司法所所长)

  村房长:    谢国华  黄潭村党支部书记

  肖忠勇  元埕村党支部书记

  范松荣  祖教村党支部书记

  余书明  泰村村党支部书记

  范荣金  元俚村党支部书记

  范昌辉  洋伯村党支部书记

  吴仕茂  吴村村党支部书记

  杨厚基  上峰村党支部书记

  范高辉  里地村党支部书记

  廖友珠  大言村党支部书记

  揭炳求  将溪村党支部书记

  谢六金  谢地村党支部书记

  肖松娣  大坪村党支部书记

  陈宗春  西湖村党支部书记

  熊水木  马带林果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阳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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