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2-00002 | 文号 | 将政地〔2022〕1 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原县委党校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2-00002 | ||
文号 | 将政地〔2022〕1 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原县委党校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储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原县党校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将自然资〔2021〕144 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收储位于百花社区(古镛镇长栋路1号)原县委党校地块土地使用权1宗计11901平方米,(详见土地使用权红线图)。请你局收文后负责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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