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19-00001 文号将农【2019】16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9-01-08
标题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19-00001
文号 将农【2019】16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9-01-08
标题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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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26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精准帮扶、精准施策,根据前阶段摸底调查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并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资金补助

  (一)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

  安排17.487万元用于补助全县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的261户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每户平均补助670元。

  (二)扶持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

  给予2018年订单带动贫困户种植优质稻的万安镇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福建绿景农米业公司”20万元发展资金补助。

  (三)扶持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18〕91号)精神和要求,预留市下达我县2019年2名创业致富带头人7天集中培训经费0.28万元,30名创业农户30天集中培训经费18万元;预留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期内规定额度(2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贷款按基准利率贴息补助资金3.233万元。

  (四)扶持各乡(镇)开发公益性岗位

  安排资金50万元扶持乡(镇)、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根据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按照因素分配法补助全县乡(镇)、村新开发100个公益性岗位,每个岗位补助0.5万元。水南镇和余坊乡要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给未脱贫的贫困户。

  (五)扶持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的小型公益性项目

  安排27万元分别补助白莲镇古楼村白莲镇厚村南口镇井垅村15万元、6万元和6万元资金,用于村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设施条件的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详见附件2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有关乡镇应抓紧研究下达本批次补助资金,并将资金安排方案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同时,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有关乡镇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要结合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结转结余。要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和《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扶办〔2018〕43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附件:1.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一览表

  2.2019年全县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补助项目一览表

  3.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

                                  2019年1月8日

  附件1:

  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一览表

  

乡  镇

  扶持贫困户

  发展生产

  公益性岗位补助

  贫困村建设小型公益性项目

   计

  (元)

  户数(户)

  金额

  (元)

  个数

  

  金额

  (元)

  补助金额(元)

  古镛镇

  56

  37520

  14

  70000

  ——

  107520

  水南镇

  

  

  1

  5000

  ——

  5000

  高唐镇

  13

  8710

  6

  30000

  ——

  38710

  漠源乡

  16

  10720

  5

  25000

  ——

  35720

  光明乡

  17

  11390

  9

  45000

  ——

  56390

  南口乡

  54

  36180

  10

  50000

  60000

  146180

  白莲镇

  15

  10050

  12

  60000

  210000

  280050

  黄潭镇

  19

  12730

  7

  35000

  ——

  47730

  万全乡

  9

  6030

  6

  30000

  ——

  36030

  万安镇

  8

  5360

  8

  40000

  ——

  45360

  安仁乡

  30

  20100

  8

  40000

  ——

  60100

  大源乡

  12

  8040

  5

  25000

  ——

  33040

  余坊乡

  12

  8040

  9

  45000

  ——

  53040

  小  计

  261

  174870

  100

  500000

  270000

  944870

  补助订单带动贫困户种植优质稻的福建绿景农米业公司

  200000

  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及贷款贴息预留资金

  215130

      计(元)

  1360000

  附件2:

  2019年全县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

  补助项目一览表

  

序号

  贫困村

  项目名称

  是否列入2019年项目库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自筹

  资金

  (万元)

  受益

  人口

  (人)

  1

   

  白莲镇古楼村

  下新村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120米道路硬化、拓宽至6.5米,及挡墙、安全防护工程

  32

  10

  936

  2

   

   

  白莲镇墈厚村

  红军堡”旅游扶贫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红军堡”门前平台,及门前闲置土地与上山沿线绿化工程

  20

  14

  600

  3

  南口镇

  井垅村

  南山岗停车场项目

  

  南山岗停车坪150平方米水泥硬化

  10

  4

  350

  附件3: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产 出 指 标

  效 益 指 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年度支出情况

  指标1:帮助贫困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提升脱贫质量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古镛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水南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高唐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漠源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光明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南口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白莲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黄潭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万全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万安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安仁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大源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余坊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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