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9年度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资金10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资金补助
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资金用于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光明镇际下村、白莲镇墈厚村、万全乡良地村、大源乡崇善村、余坊乡余坊村各20万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有关乡镇应抓紧研究下达本批次补助资金,同时,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有关乡镇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有关规定,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要结合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要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要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扶办〔2018〕43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附件:1.2019年度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资金补助一览表
2.2019年度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资金绩效目标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
2019年度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资金补助一览表
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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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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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镇际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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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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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镇墈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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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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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乡良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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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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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源乡崇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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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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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坊乡余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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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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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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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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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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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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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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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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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重点村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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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2019年12月前经费支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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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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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集体经济增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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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镇际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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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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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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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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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集体经济增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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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镇墈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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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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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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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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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集体经济增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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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乡良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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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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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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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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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集体经济增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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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源乡崇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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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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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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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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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集体经济增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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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坊乡余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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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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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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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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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集体经济增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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