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0-00017 文号将政办〔2020〕1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4-0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两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0-00017
文号 将政办〔2020〕1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4-0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两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两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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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闽政教督办〔2017〕13号)和《县级(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闽政教督办〔2017〕14号)要求,今年省、市将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对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简称“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以下统称“两项督导”),为扎实做好我县教育“两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项督导”市级核查和省级验收,促进我县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提升;力争我县“两项督导”取得优秀等级,为下阶段创建省级“教育强县”打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两项督导”既是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总体检验,也是对教育工作的整体推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自评迎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要对照市级核查和省级验收的项目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职责与治理。要明确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要加强社会参与,规范学校办学,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要统筹规划县域教育发展,合理布局学校,补齐教育发展短板。要落实安全机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条件与保障。要在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保障。要健全教育资金管理制度,教育经费要依法投入、合理支出、监管到位。要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和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资助学。要不断提升办学条件,保证生均校园面积和生均校舍面积,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检测,积极推进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按时完成“全面改薄”任务,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和表彰制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校际交流工作,推进开展名校长、名师培养和教师、校长、督学培训工作。
  (三)结构与发展。要在推动县域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终身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上积极作为。学前教育坚持保教结合,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不断增大公办幼儿园容量,积极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普惠水平。义务教育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均衡水平,规范招生行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少儿,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提升巩固率。优化普通高中教育,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水平,完善终生教育和特殊教育办学体系。
  (四)质量与水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协同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升县域教育质量整体水平。
  (五)满意度调查。在“两项督导”期间,省将对县域教育工作情况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要认真做好教育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成立县教育“两项督导”领导小组(见附件),召开县教育“两项督导”工作动员大会,健全完善乡(镇)、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根据实际制定自查迎检方案,安排人员抓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确保落实。各乡(镇)要明确本级政府履行的教育职责,并注重落实,专题研究教育问题,为学校、教师办实事好事;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自评迎检工作。宣传、政法、编办、发改、公安、财政、人社、民政、住建、审计、交通运输、文旅、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要依法落实教育责任,认真做好各自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自查整改和材料充实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做好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县委报道组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教育“两项督导”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解读指标,规范文档。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度解读“两项督导”的指标内容要求以及计分标准,按照要求规范准备好相关材料,同时准备好本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汇报材料。县教育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全县“两项督导”相关数据、表册、文档等资料整理,做好县级层面“两项督导”迎检备查材料、自评报告等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严格对照省评估指标及建档的要求,予以指导、协调、配合。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4月)
  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两项督导”相关文件,领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理解内涵,查缺补漏,做好项目责任分解。二是成立教育“两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教育“两项督导”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县开展教育“两项督导”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下达项目工作责任分解。
  (二)工作落实阶段(2020年4月~5月)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制定自查迎检方案,并按工作计划逐项完成、落实到位。县教育局牵头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进行阶段性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查缺补漏,促进各项工作如期落实。全面完成自评材料的归类、整理、上传工作,迎接市级核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0年6月~9月)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级核查反馈意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补足短板,增加亮点,提升内涵,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附件:将乐县教育“两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

附件

将乐县教育“两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温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林振宇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亚珍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玉琴  县政府副县长
      廖满红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杨    县委办主任
          李宣华  县政府办主任
          陈理华  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
          江培根  县政协社会事业委主任
          施春发  县教育局局长
          黄兴泉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姚国麟  县委编办主任
          伍海燕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谢绍华  县人社局局长
          翁建清  县住建局局长
          邓永保  县民政局局长
          程瑞振  县文旅局局长
          张运全  县卫健局局长
          杨启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余光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绵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芳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观付  县审计局局长
          周润生  县残联理事长
          戴欣媛  团县委书记
          翁华英  县妇联主席
          胡章程  县教育局副局长
          邱友旺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施春发兼任,副主任由胡章程、邱友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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