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
索 引 号 | sm09905-0120-2020-00022 | 文号 | 光政〔2020〕40号 |
发布机构 | 光明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12-10 |
标题 | 光明镇人民政府关于统筹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905-0120-2020-00022 | ||
文号 | 光政〔2020〕40号 | ||
发布机构 | 光明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12-10 | ||
标题 | 光明镇人民政府关于统筹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各村(场):
根据《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统筹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将农〔2020〕141号)有关要求,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精准帮扶、精准施策,根据我镇前阶段摸底调查情况和工作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2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 0.21万元
对各村(场)发展产业的 5户贫困户给予相应补助,实现持续增收,稳定脱贫,根据贫困户现有产业制定如下补助标准:1、鸡、鸭养殖补助标准30元/只,2、露天菜地种植补助标准1880元/亩,3、毛竹山种植管护补助标准109元/亩,贫困户具体产业补助金额明细详见附件表格。
二、抓好工作落实
要强化主体责任,资金使用要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注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光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一览表
序号 |
户 主 |
所在村(场) |
项目类型 |
项目内容 |
补助资金 (元) |
1 |
肖天顺 |
各布村 |
种养殖 |
菜地0.15亩 |
282 |
2 |
廖景明 |
光明村 |
种养殖 |
鸡鸭10只 |
300 |
3 |
阙观顺 |
禊俚村 |
种养殖 |
竹山10亩 |
1090 |
4 |
潘唐际 |
曹地村 |
种养殖 |
土鸡8只 |
240 |
5 |
谢晋荣 |
际下村 |
种养殖 |
菜地0.1亩 |
188 |
合计 |
2100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