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6-3020-2017-00003 文号南政〔2017〕18号
发布机构 南口乡 生成日期 2017-03-20
标题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口乡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6-3020-2017-00003
文号 南政〔2017〕18号
发布机构 南口乡
生成日期 2017-03-20
标题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口乡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口乡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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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口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2016〕69号)要求,充分发挥以点带面、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作用,持续推进道安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不断增强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及示范村活动。具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2017年12月31日前,我乡达到“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标准,南口村、蛟湖村、温坊村、松岭村、井垅村、东坑村、舍坑村、南胜村达到“交通安全示范村”标准;2018年12月31日前,里坊村、陈厝村、上仰村、大拨村、小拨村达到“交通安全示范村”标准。 

  二、创建标准  

  此次创建活动将从组织机构、基础工作、安全设施、宣传教育、管理成效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的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交通安全示范村”达标单位,创建活动的具体考评标准(见附件1和2)。 

  三、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各村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二)实施创建阶段(2017年4月2018年11月)。按照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村考核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措施,在20171231日、20181130日前完成各阶段的创建工作目标。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81月、12月)。乡政府将分别于20181月、12,组织人员对参与创建活动的村进行初评,并将达标的村名单报送县道安办,县道安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根据初评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部署。农村历来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实现道安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目标的关键瓶颈。各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活动作为预防事故、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强力推进;要科学组织,精心部署,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配合。道安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因地制宜。要根据全的统一部署和考评要求,结合辖区农村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并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为创建活动工作提供先进经验。 

  (四)强化奖优罚劣。道安办把创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工作纳入道安综合整治年度考评项目。 

      

  附件: 

  1.将乐县创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考评标准 

  2.将乐县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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