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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304-1220-2017-00002 | 文号 | 将市监质〔2017〕49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17-05-10 |
标题 |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将乐县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304-1220-2017-00002 | ||
文号 | 将市监质〔2017〕49号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17-05-10 | ||
标题 |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将乐县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将乐县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将乐县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加强重点领域(道路、煤矿、非煤矿山、石油石化、冶金、化工等)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在用安全用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是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为提高将乐县企业防范安全隐患的基础保障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建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质监〔2017〕47号)和三明市质监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质监计〔2017〕37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提高企业防范安全隐患的基础保障能力,努力构建服务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计量技术支撑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计量法治意识,落实其对安全计量工作的主体责任;帮助企业查找在计量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依法做好安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不断提高受检率;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周期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和更新制度,以及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强化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管,指导计量检定机构规范管理体系的运行,切实做好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按时完成检定任务,确保检定工作质量,逐步建立和健全重点领域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检查范围
此次监管范围为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重点是道路、煤矿、非煤矿山、石油石化、冶金、化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维保、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及检测检修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用于安全防护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范围(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一)计量器具配备情况。主要检查企业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的件数,配备的计量器具的种类和数量是否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等。
(二)计量器具检定情况。主要检查企业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有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情况,其他非强检计量器具是否自行按周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等。
(三)计量器具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等。
五、检查方式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所在辖区企业的摸底、排查、整治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组织摸底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各市场监管所应制定工作计划,摸清辖区内特种设备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填写附表三),督促使用单位履行相应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6月1日至7月31日)。组织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整改、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重点领域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消除的,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停用措施。
(三)实施验收阶段(2017年8月1日至9月5日)。各市场监管所应积极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安全监管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到位,确保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安全可靠。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属地重点领域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发挥计量工作在重点领域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县质计所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做好监管辅助工作。
(二)摸底建档,强化督查。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辖区内的安全用计量器具使用企业自查自纠,对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建档并实行动态监管,确保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对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企业,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各市场监管所于8月31日前上报检查情况总结。
(三)完善机制,总结提高。各县市场监管所在此次检查的基础上,引导企业提高计量法治意识,提高计量管理水平,督促企业确保安全用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等信息报送制度,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并按要求于每月10日之前通过内网向质量综合管理股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二)。
联系人:林若颖 联系电话:2264136
附件:
1.《用于安全防护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范围对照表》
2.《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管情况统计表》
3.《重点领域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摸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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