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基层管理所、检查站:
经研究,现将《龙栖山保护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龙栖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
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全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安委〔2018〕1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具体安排,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并有成效,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继续做好龙栖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局安办与计财和项目基建科要按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县城投公司对余家坪立面改造工程及“龙栖山居”项目建筑施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检查各建筑工地及临时生活起居处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管理所要对各自辖区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是否得到全面推进进行一次深入检查。要配合消防、安监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区内毛竹生产及建筑工地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重点排查区内道路与车辆运输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3、局安办、旅游产业科与余家坪管理所要对龙上行漂流公司进行实时动态监管,要求该公司在恢复营业前必须书面通知我局。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在其公司被要求停业整改期间,仍要认真学习好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照县安监通知要求,逐条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方案》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评细则》标准,查缺补漏、收集整理好工作台账。
(三)对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巡查、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政府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认真贯彻落实《将乐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宣传大检查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报道大检查典型和有效做法,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行为和企业。
三、工作开展
(一)检查要求
各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大检查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管理所、各责任单位全面自查。各科室、所站对照业务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及时整改。并将相关材料整理汇总至局安办。
2.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各所站、各科室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3.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开展“回头看”检查。各科室、所站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林方同志为组长、以宋佳庆、余华同志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宋佳庆同志负责电力、交通、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人袁鑫、钟传云;熊军同志负责工程(龙栖山居建设、余家坪立面改造工程)安全,责任人林玉启;余华同志负责防汛、消防、漂流、社区安全,责任人张麒、陈志新;各管理所所长负责各辖区内社区、毛竹生产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落实责任。各科室、所站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对大检查每一阶段工作进行分析、梳理,针对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扎实推进大检查第各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细化方案。要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要严格追责。管理局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
福建龙栖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方 龙栖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宋佳庆 龙栖山管理局党委组织委员、副局长
余 华 龙栖山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严玉莲 办公室主任
王国超 资源保护科科长
熊 军 龙栖山管理局党委宣传统战委员、计财和项目基建科科长
罗春首 科技科科长
王朝銮 外山管理所所长
张 麒 余家坪管理所所长
卢国熙 龙栖山森林派出所所长
陈清禄 白莲管理所副所长
袁 鑫 里山管理所副所长
龙栖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计财和项目基建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玉启同志兼任,局安办负责大检查日常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