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3-0120-2018-00042 文号高政〔2018〕46号
发布机构 高唐镇 生成日期 2018-03-23
标题 关于将乐县高唐镇生猪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3-0120-2018-00042
文号 高政〔2018〕46号
发布机构 高唐镇
生成日期 2018-03-23
标题 关于将乐县高唐镇生猪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将乐县高唐镇生猪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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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按照《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文〔201774号)精神,结合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要求,经研究,对可养区250头以下养殖户关闭拆除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加快工作进展,在2018331日前完成可养区猪场拆除关闭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旧场回潮和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

  附件:高唐镇五项攻坚任务(可养区250头以下养殖户关闭拆除)工作责任分解表

 

  高唐镇人民政府

  20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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