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304-0120-2018-00037 文号将市监食监〔2018〕6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8-08-20
标题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304-0120-2018-00037
文号 将市监食监〔2018〕6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8-08-20
标题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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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县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强化食品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衔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持食品生产持续合规,按照《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明食药监食生〔201887号)要求,现就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所需对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加快实现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

  二、监督检查范围

  1.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3个方面内容:一是许可条件保持情况。检查申请人申请许可时所提交的企业生产场所资料、生产设备设施清单、设备面局图和工艺流程图等与现场情况的一致性,获证生产许可条件的持续性和生产过程的保持水平。二是制度建立实施情况。检查申请人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品控制及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并且正常运行。三是整改落实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2.重点检查辖区生产企业产品外包装是否使用“SC”证书编号,提醒企业2018101日后禁止使用“QS”标志外包装及证书编号。

  三、时间安排

  1.检查阶段(即日起至2018824日)。各所要根据监督检查要求,对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获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食品安全监管股。

  2.市局督查阶段(2018824日至95日)。市局以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抽查档案资料、检查区域、检查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各所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改正情况。

  2.省局督查阶段(2018920日后)。省局将派出监督检查组,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四、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此次监督检查,一是要注重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教育引导,进一步推动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推进提升企业保持许可条件的能力。二是要注重加强对许可部门许可档案管理、许可与监管信息衔接等方面的指导,进一步规范许可工作、提升许可工作效能。三是要深入分析检查发现的问题,总结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2.强化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复查。一是对企业生产场所卫生状况差、设备设施维护不及时、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工作人员卫生防护差、相关记录不全等常见问题的整改和复查。二是对重大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未按时提出变更申请、改变功能区间布局、超期未延续仍继续生产等重点问题处置的整改和复查,该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许可证书。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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