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2-0120-2018-00045 文号水政﹝2018﹞78号
发布机构 水南镇 生成日期 2018-12-25
标题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南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2-0120-2018-00045
文号 水政﹝2018﹞78号
发布机构 水南镇
生成日期 2018-12-25
标题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南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南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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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镇有关所、站、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县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水南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

                  

  水南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尽最大限度地减少疫病带来的损失,确保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我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调查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镇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                   挥:谢贤斌(党委副书记、镇 长)

  

  常务副指挥:杨 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副指挥长:翁晓辉(党委副书记)

            宋玉赐(党员委员、秘书、副镇长)

  成       员:翁锦烽(城关派出所所长)

                将(水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彦(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肖慎元(城关林业站站长)

                媛(党政办副主任)

               杨晓燕(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

               肖来华(财政所所长)

               邓昌辉(食安办主任)

               张光亮(安办主任)

               张旭祥(规划建设所所长)

               杨丽玲(民政办主任)

               卢民舟(道安办主任)

               冯慧清(宣传干事)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动物防疫管理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兽医站,办公室主任由杨晓燕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二、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华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 媛 党政办副主任

  杨晓燕 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

  陈亚松 畜牧兽医水产站副站长

  张旭祥 规划建设所所长

    水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廖艳红 卫生计生办公室副主任

  具体职责:负责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报送、数据统计报送、会议组织等;组织协调应急防疫物资的调拨和供应工作,及时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

  (二)疫情管控组

  组 长: 华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翁锦烽 城关派出所所长

  杨晓燕 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

  陈亚松 畜牧兽医水产站副站长

  彭小华 农技站站长、企业办主任

  邓昌辉 食安办主任

  卢民舟 道安办主任

  镇村挂包责任人、村级防疫员

  具体职责:负责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和消毒工作,对生猪存栏数、生猪健康状况等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生猪及产品承运车辆运输监管;对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进行把关,打击动物及其产品的走私违法活动。

  (三)餐厨剩余物管控组

  组 长:黄仁勇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旭祥 规划建设所所长

          王丽君 规划建设所工作人员

          邓昌辉 食安办主任

          彭小华 农技站站长、企业办主任

          刘金荣 水南中学校长

               水南中心幼儿园园长

          陈坤娘 新兴幼儿园园长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主干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的监管;督促餐饮店、食堂、学校、企业等场所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台账。

  (四)市场监管组

  组 长:宋玉赐 党委委员、秘书,副镇长

  成 员:邓昌辉 食安办主任

   廖维有 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

   彭小华 农技站站长、企业办主任

  具体职责:负责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生猪产品摊点、超市、餐饮店等重点区域生猪产品的监管工作,严格排查,查证验物、核实来源;对进入我镇的违规调运生猪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镇猪肉市场的供应及调剂,稳定市场供应,确保猪肉产品供应充足有序、市场价格稳定。

  (五)舆情宣传组

  组 长: 华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 媛 党政办负责人

                     冯慧清 宣传干事

  具体职责: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宣传报道、信息报送,负责及时准确的正面舆论宣传报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公众理性认识非洲猪瘟;加强疫情信息监控,严格审查媒体报道,加强网上、网下舆情监控,防止恶意炒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各村(社区),各所站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施“广排查、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全根除”的防控策略。

  四、相关单位职责

  1.兽医站:负责疫情监测排查、风险评估和上报等工作,依法加强生猪产地检疫、调运及屠宰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防疫管理,组织做好防控宣传工作。负责生猪疫情日报工作,每天上午11:00前向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情况。

  2.党政办: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宣传报道等工作,密切关注与妥善处置各类舆情。负责车辆、应急队伍等物资和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对各村和相关部门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3.派出所:负责做出警力调配和安全保卫工作, 依法加强有关案件的侦办,对散播谣言和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

  4.财政所:负责落实动物防疫经费,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5.林业站:组织开展野猪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和监测。

  6.民政办:负责对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生猪养殖场人员实施生活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7.道安办:负责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协助查扣运输禁调区生猪及其产品的车辆,

  8.建设所: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餐厨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做好染疫生猪及其产品的处置填埋工作。

  9.水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冷库、餐饮服务单位和肉制品生产企业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禁从非定点屠宰场采购猪肉等生猪产品。严格外来肉品监管;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猪肉产品行为。负责对在动物疫病发生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参与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

  10.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负责制,对辖区内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负总责,各村主任是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非洲猪瘟疫情进行排查,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情况必须做到不漏“一场一户一头”。并将排查结果报至镇指挥部办公室。

  其他有关所站和单位根据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的需要,在镇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建立防治非洲猪瘟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库,负责物资的经常性储备和疫情时的调运。

  (二)技术保障:镇兽医站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按照国家动物疫情报告要求,逐级上报。镇兽医站按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采集样品,送上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经检测为非洲猪瘟疑似疫情的,立即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农业部根据确诊结果,认定并发布非洲猪瘟疫情。

  (三)资金保障:要切实安排防治非洲猪瘟动物疫病防疫所需的物资储备资金,要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将疫情监测、疫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和人员防护等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人员保障:要组建镇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队伍,承担本镇非洲猪瘟疫情的扑灭工作。

  六、疫情管理

  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制定的《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要通过疫情报告体系及时上报。未经农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和报道疫情。对别有用心、造谣惑众、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事项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水南镇应急物质一览表

  附件2:水南镇应急队伍一览表

  附件3: 水南镇镇村散养户挂包分配表

  附件4: 日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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