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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906-0120-2017-00042 | 文号 | 南政〔2017〕116号 |
发布机构 | 南口乡 | 生成日期 | 2017-11-24 |
标题 |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906-0120-2017-00042 | ||
文号 | 南政〔2017〕116号 | ||
发布机构 | 南口乡 | ||
生成日期 | 2017-11-24 | ||
标题 |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通知 |
各村(场)、乡直各部门、各生产经管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明市人社局办公室转发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明人社办[2017]76号)》和三明市《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人社[2017]230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口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其成员如下:
主 任:吴小升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郑燕松 (副主任科员)
成 员:邱 巍 (乡党委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廖金林 (司法所所长)
李世鹏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姜仕和 (企业办主任)
王志明 (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挂靠乡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明担任,联系电话:0598-2477622。
南口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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