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6-0120-2017-00042 文号南政〔2017〕116号
发布机构 南口乡 生成日期 2017-11-24
标题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6-0120-2017-00042
文号 南政〔2017〕116号
发布机构 南口乡
生成日期 2017-11-24
标题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通知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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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乡直各部门、各生产经管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明市人社局办公室转发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明人社办[2017]76号)》和三明市《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人社[2017]230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口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其成员如下: 

    任:吴小升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郑燕松  (副主任科员) 

    员:邱    (乡党委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廖金林  (司法所所长) 

          李世鹏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姜仕和  (企业办主任) 

          王志明  (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挂靠乡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明担任,联系电话:0598-2477622。 

    

    

         南口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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