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229-0120-2018-00011 文号龙办〔2018〕5号
发布机构 龙栖山 生成日期 2018-04-13
标题 龙栖山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229-0120-2018-00011
文号 龙办〔2018〕5号
发布机构 龙栖山
生成日期 2018-04-13
标题 龙栖山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龙栖山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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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基层管理所:

  《龙栖山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

2018413

  龙栖山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四好农村 路”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会议部署要求,加快补齐 民生社会事业短板,不断推进提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加快 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 安、洁、优”农村公路交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 路管养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 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 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18〕7 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 公路路长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18年4月,出台龙栖山路长制实施方案,成立“路长制”办公室;4月底完成“路长制”组织体系建设;6月底前,龙栖山村道专管员招募到位并完成培训,7月份全面到位上岗。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二)到 2020 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实现农村公路标志前后 500 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 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形式 

  (一)成立龙栖山“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熊拥军任组长,副局长宋佳庆任常务副组长,副书记林方、副局长余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各管理所负责人担任,统筹协调路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鑫担任,负责“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路长。龙栖山总路长由党委书记熊拥军担任,负责领导管理局路长制工作,乡镇级路长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局长宋佳庆担任,协助总路长开展路长制工作;余家坪、里山管理所设立村级路长,由管理所所长担任。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资金筹措,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乡村道专管员。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1名。按“县聘、双管、三监督”(县交通运输局聘用,县、乡两级路长办管理,乡、村及群众监督)的原则,严格乡村道专管员的选任和考核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各级路长职责 

  总路长: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科室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处理。 

  乡镇路长: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县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乡村道专管员和下属科室履职;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协调道路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 职考核。 

  村级路长: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乡村道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路长办公室和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辖区内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资源保护科:严格农村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批准对危害行车安全的病老行道树进行及时砍伐;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林木及时修整和处理。

  计财和项目基建科:负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落实路长制专项经费,保证路长办工作顺利开展。

  余家坪、里山管理所: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负责交通安全环境整治;

  龙栖山森林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嫌农村公路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重点查处涉路交通违法行为;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中安全设施及安保工程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把全面推行“路长制”作为加强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实施方案要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将“路长制”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责任、协调、监管、执法、应急、考评六项机制,着力解决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积极探索,落实资金。将“路长制”工作管理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路长制办公室日常运转的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农村公路管养管理。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保护区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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