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11-0120-2021-00009 文号安政〔2021〕7号
发布机构 安仁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29
标题 安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仁乡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11-0120-2021-00009
文号 安政〔2021〕7号
发布机构 安仁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29
标题 安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仁乡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仁乡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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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安仁乡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仁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安仁乡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保障安全。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村民委员会积极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林木损失,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不得造成人员伤亡。

  2.健全体制,预防为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制定预案,明确职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各村(场)要制定应急预案,健全防火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责任,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保障防火工作有序运行。

  4.掌握信息,快速反应。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快速组织扑救,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2.本乡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安仁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应对全乡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2.组成人员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指挥由乡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林业的副职领导、乡人武部长和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林业站、党政办、民政办、武装部、中心校、卫生院、防火办等所站负责人担任。

  3.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乡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乡森防办职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办),办公室设在林业站。主要职责:负责乡森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火灾扑救的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乡森林防火领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林业站: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森林防火人员的救援技术培训;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负责组织调集扑火机具,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

  党政办:负责森林防火信息收集、灾情上报。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

  中心校:负责对乡属内学校开展安全用火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发生火灾威助学生安全时,负责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拆离和疏散。

  民政办:负责火灾后灾情的调查、评估、上报和救灾物资的发放、登记。

  卫生院:负责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治。

  防火办:负责组织应急防火队伍赶赴火灾现在进行救援及做好相关保障。

  四、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村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应主动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村实行森林火警轮流值班巡逻山制度,对易发、常发、多发地段森林火险、火情落实专人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时,第一时间报告事发村书记、主任;10分钟内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根据火警发展情况20分钟内由总指挥长决定,由乡党政办或林业站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乡森防办负责收集、处理、判断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把握和判断,向乡森林防火领导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综合火险、火情信息,提高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报送速度和扑救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扑救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六、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森林火灾发生面积,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启动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2.发生跨区域森林火灾事发地村民委员会、要及时与相关地方村民委员会、或单位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七、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和应急小分队员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尽量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乡森防办、乡政府值班室。乡森防办或乡政府值班室要及时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并及时将领导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送达到事发村委会负责人和相关所站组织处置。

  2.重大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乡森防办提出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乡森林防火领导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应当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

  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重大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扑火组、医疗组。综合协调组由乡分管林业领导、乡武装部长、林业站站长、林业技术人员、事发地村“两委”主要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通信联络、兵力部署;扑火组由乡扑火分队队长、副队长、扑火队员和事发地村“两委”成员组成,随时掌握火情,具体指挥灭火;医疗组由乡卫生院院长任组长,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职责是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现场救治。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火灾原因、危害程度及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否成立火灾原因调查组、现场灾情处置组、救灾物资筹备发放组等工作机构。

  5.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任务。察看火灾现场,听取事发地村负责人汇报先期处置情况报告,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八、扩大应急

  当重大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森防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

  九、保障措施

  1.扑火力量

  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两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乡森林防火领导指挥部统一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各村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由村主干负责。启动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调动辖区内干部群众进行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村森林防火队伍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第二梯队:由乡属扑火队(含安仁村和石富村应急扑火队)组成。

  第三梯队:县专业(半专业)扑火队。

  2.通信联络

  要确保在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与县森防指挥部的通信畅通。赴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或卫星电话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毗邻村场社区、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队员的相互联系。

  3.紧急避难场所

  发生威胁村庄、重要设施、仓库的森林火灾,村民、居民紧急避难场所由所在村负责安排落实;重要设施内人员和物资的紧急避难场所由设施和仓库管理单位负责落实。

  十、新闻报道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乡党政办根据乡人民政府的安排,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报道。

  十一、应急结束

  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情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暗火”后,现场指挥长是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时可直接宣布结束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若不是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长时需报告总指挥长同意后,由现场指挥长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事发地村委会应积极协助乡、县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2.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林业站、防火办、派出所等所站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

  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上报乡党委政府,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县林业和森林防火主管部门。

  十三、附则

  1.本预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安仁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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