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7-00082 文号将政文〔2017〕75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10-30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国荣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7-00082
文号 将政文〔2017〕75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10-30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国荣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国荣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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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国荣任县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副主任科员兼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路长春任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范昭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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