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8-0120-2018-00002 文号黄政〔2018〕3号
发布机构 黄潭镇 生成日期 2018-01-11
标题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潭镇政府印章管理使用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sm09908-0120-2018-00002
文号 黄政〔2018〕3号
发布机构 黄潭镇
生成日期 2018-01-11
标题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潭镇政府印章管理使用制度的通知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潭镇政府印章管理使用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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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场),镇直各所站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公章的使用,《黄潭镇政府印章管理使用制度》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黄潭镇人民政府

2018111

 

 

黄潭镇政府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黄潭镇人民政府、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主要领导的印章由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负责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外出时,由党政办副主任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其他所站印章由所站负责人自行保管和使用。

  (二)使用政府印章须经政府领导签批同意;使用镇政府法人印鉴,须经镇长签批同意。使用政府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同意。用印经办人员应自觉履行用印手续,先审批后使用,对不符合用印手续或公文不规范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三)经公文审批手续已签发的政府及办公室的公文,则可分别用印。  

  ()除特殊情况,不得出具空白介绍信。经批准出具的空白介绍信,携带人员须在回单位2日内将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及时交回销毁。

  (未经主要领导审批或未登记盖出的印章,镇政府均不承认其法律效力。

  附件:黄潭镇人民政府用印申请审批登记表

附件下载:

政府印章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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