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11-0120-2018-00036 文号将人社〔2018〕71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8-08-08
标题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振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sm09111-0120-2018-00036
文号 将人社〔2018〕71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8-08-08
标题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振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振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10:05
| | | |
政策解读:
  

将乐县公安局、将乐县公安局森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对陈振峰5位同志试用期间的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陈振峰5位同志任科员职务,任职时间自20187月起算。

  名单如下:

  将乐县公安局:陈振峰  杨伯睿  留金滨

  将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陈哲晟  郑庆雄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8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