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11-0120-2020-00014 文号将人社公〔2020〕10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0-03-23
标题 将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11-0120-2020-00014
文号 将人社公〔2020〕10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0-03-23
标题 将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将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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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199号)文件精神,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目前我县有158家企业符合条件,现将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群众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等渠道,向将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0598-8770579

  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

  附件: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汇总表

  将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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