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关闭煤矿中央专项奖补资金发放的有关精神,根据《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乐县财政局、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将乐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将工信﹝2019﹞50号)、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将乐县煤炭行业2016~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清算报告》(将工信﹝2019﹞59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算2016~2017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设区市属)的通知》(明财(企)指〔2020〕22号)文件和2020年7月20日将乐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现将2016~2017年将乐县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关闭煤矿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清算分配和发放方案公告如下:
一、关闭退出煤矿情况
我县2016~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淘汰煤矿有4家,化解产能21万吨,其中:
2016年淘汰关闭煤矿2家,即福建省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老虎头煤矿4号井(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和福建省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古佛堂煤矿3号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
2017年淘汰关闭煤矿2家,即将乐县综合农场煤矿1号井(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和将乐县积善煤矿2号井(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
二、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清算分配和发放方案
2016~2017年关闭的4家煤矿企业,根据各煤矿企业退出的产能及权重进行清算和分配,由企业承诺将本次清算分配发放的中央专项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安置职工(清理拖欠工资、社保、职业病、工伤及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补偿金等)。清算总金额为1958万元。
2016~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专项奖补资金各煤矿清算分配表:
序
号
|
煤矿名称
|
退出产能
(万吨)
|
发放权重
|
清算奖补资金(万元)
|
已发放
|
本次清
算分配
|
清算
总资金
|
1
|
福建省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
责任公司老虎头煤矿4号井
|
6
|
110%
|
165.3
|
422.1
|
587.4
|
2
|
福建省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
责任公司古佛堂煤矿3号井
|
4
|
110%
|
110.2
|
281.4
|
391.6
|
3
|
将乐县积善煤矿2号井
|
6
|
100%
|
150.27
|
383.73
|
534
|
4
|
将乐县综合农场煤矿1号井
|
5
|
100%
|
125.23
|
319.77
|
445
|
|
合 计
|
21
|
|
551
|
1407
|
1958
|
将乐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