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1-00113 | 文号 | 将政文〔2021〕49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9-13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将乐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开展2021年民兵“双争”活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1-00113 | ||
文号 | 将政文〔2021〕49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9-13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将乐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开展2021年民兵“双争”活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弘扬民兵优良传统,激发广大民兵投身强军实践的政治热情和精神动力,依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和上级指示要求,现就2021年度民兵“双争”工作作如下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加强民兵全面建设,依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以“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武装部和民兵组织中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调动民兵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强军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评先条件
(一)先进基层武装部条件:机构健全,干部齐备,政治合格、军事素质优良,制度健全、资料完善,工作落实、完成任务好。
(二)先进民兵营(连)条件: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完成任务出色。
(三)先进专武干部条件: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热爱人民武装事业,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四)先进民兵干部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命令、指示坚决,熟悉民兵工作业务,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民兵开展活动经常,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五)先进民兵条件:政治素质高,国防观念强,军事技术精,遵纪守法严,完成任务好。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发动。利用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时机,认真组织专武干部、民兵传达学习《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上级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指示要求和本通知精神,了解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评先条件,提高各类人员对“双争”活动的认识,增强参与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活动推进。将“双争”活动融入平时学习、军事训练和经济建设,结合民兵整组、专武干部集训考核、民兵军事训练演练等时机,广泛开展争当“精武标兵”“训练尖兵”活动,引导专武干部和民兵投身军事训练,努力学军事、学技能、学科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军事训练质量水平。
(三)量化考评。对照争先创优标准,结合年度武装工作考核,年底,县人武部将对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排)进行一次全面考评,作为评先依据。民兵整组、大项训练、演练和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等阶段性或重大任务完结后,将进行表彰,名额列入“双争”表彰指标。
(四)总结表彰。年底,县人武部将在本级表彰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先进基层武装部”“先进个人”。
四、有关要求
(一)抓好传统熏陶。积极发动专武干部、民兵广泛参与,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辅导授课、参观见学等活动,加强经常性教育熏陶,为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二)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民兵争先创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三)挖掘先进典型。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专武干部队伍、民兵队伍中深入挖掘崇军尚武、精武强能、爱岗奉献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
将乐县人民政府 将乐县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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