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1-00044 文号2021027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12-01
标题 关于同意将乐县金秋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建设单体蔬果冷藏库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1-00044
文号 2021027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12-01
标题 关于同意将乐县金秋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建设单体蔬果冷藏库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将乐县金秋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建设单体蔬果冷藏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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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65号)和《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现将乐县金秋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建设单体蔬果冷藏库(规格200吨)1座,建设地点万安镇坊头村。经我局研究,同意以上主体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现按方案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2月7日前来电、来访或书面意见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2322241(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38号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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