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9902-0120-2022-00013 | 文号 | 水政〔2022〕30号 |
发布机构 | 水南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8-29 |
标题 |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违法用地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902-0120-2022-00013 | ||
文号 | 水政〔2022〕30号 | ||
发布机构 | 水南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8-29 | ||
标题 |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违法用地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村(社区):
根据《将乐县违法用地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水南违法用地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加强水南镇土地资源管理,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 3 个月的违法用地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对督察反馈问题、自然资源部卫片图斑、“天地网”问题图斑、耕地流向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改,全面纠正查处镇域各类土地违法问题。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整治范围主要为四个方面:
(一)2021年度部卫片违法用地图斑2宗地;
(二)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卫片问题图斑2宗地;
(三)2019 年以来省“天地网”问题图斑11宗;
(四)2021 年度耕地流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问题图斑1宗。
二、工作目标
(一)国家、省、市和县级重点工程以及民生、公益类项目,
由镇政府牵头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相关资料,务必在 2022 年 11 月底前完成组卷报批工作。
(二)其他各类违法占地问题要依法查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复垦的立即复耕复垦,拆除和复垦工作由镇领导小组牵头各村(社区)负责整改,务必在 2022 年 10 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8 月 29 日—8 月 31 日)
各村(社区)要对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部卫片图斑、“天地网”问题图斑等违法用地图斑清单中的问题,镇领导小组将逐宗制定整改计划,整改任务分解到周,并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2 年 9 月 1 日—10 月 31 日)
1.各村(社区)自行整改阶段(2022 年 9 月 1 日—9 月 25 日)
各村(社区)书记对本区域内百日攻坚行动负总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逐宗落实查处和整改意见;对列入拆除对象的图斑,务必在 9 月 25 日前拆除复耕到位。对列入完善手续的图斑,由镇政府和相关所站、村主动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相关资料完善手续。县政府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县镇集中整治阶段(2022 年 10 月 1 日—10 月 26 日)
在各村(社区)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对重、难点图斑的整改镇政府将报请县百日攻坚领导小组,由县百日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镇、村主动配合开展集中拆除整改行动。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2 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
镇百日攻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推动依法依规用地常态化长效化。各村(社区)书记、土地协管员要当好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人,持续发挥网格化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履行好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确保违法用地“消化存量,控制增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各村(社区)要确保本次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开展,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到底,确保整改按时限、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村级区域内的违法用地整治工作。
(二)突出整改重点。各村(社区)要全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对新增的违法违规用地也要纳入本次攻坚中,尤其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卫片违法用地图斑必须坚决整改到位;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或不能完善合法手续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全力拆除复耕,对涉及无合法手续的,要尽快完善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横幅、LED屏,大力宣传百日攻坚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融媒体中心将对违法违规用地拆除行动跟踪报道。
(四)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影响县镇整改工作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依据县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整改进度滞后的给予警告、约谈和问责机制。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每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水南镇违法用地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021年度卫片违法用地图斑;
附件3:2022年第一二季度卫片问题图斑;
附件4:2019年以来省“天地网”问题图斑;
附件5:2021年度耕地流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问题图斑。
水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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