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7-00060 文号将政函〔2017〕118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09-15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漠源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用地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7-00060
文号 将政函〔2017〕118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09-15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漠源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用地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漠源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9-2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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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漠源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漠源乡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漠政〔20175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漠源乡漠源村的20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乡使用,作为漠源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用地。该地块已经本机关批准收储(批准文号:将政函〔201770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国土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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