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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19-00119 | 文号 | 将政地〔2019〕35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12-09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19-00119 | ||
文号 | 将政地〔2019〕35号 |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9-12-09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三明市公路养护中心将乐分中心:
你中心《关于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批复的请示》(将路综〔2019〕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余坊乡余坊口的238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中心使用,作为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该地块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号:闽政地〔2019〕336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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