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9-00119 文号将政地〔2019〕35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12-09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9-00119
文号 将政地〔2019〕35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12-09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2-10 22:45
| | | |

 

三明市公路养护中心将乐分中心:

  你中心《关于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批复的请示》(将路综〔2019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余坊乡余坊口的238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中心使用,作为G528线(原S304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将乐段余坊停车区建设项目用地。该地块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号:闽政地〔2019336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91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